2008年,30岁的武汉籍女子王某在某民营美容整形医院接受鼻部整形,没想到手术失败,于是她开始求助某医院整形美容外科,准备做鼻部整形修复重建术。手术前,主治医生叶某告知她手术有风险,但是在王某的坚持下还是帮她做了修复手术。
鼻部整形不满意 女子“医闹”5年获刑
一年后,王某不满意修复手术的效果,来到医院要求重做。叶医生认为再做一次手术外观也不会有太大改变,而且手术风险较大,但王某却一再坚持。于是,2009年11月,叶医生再次为王某进行鼻部整形修复重建术。
术后,王某对手术效果仍不满意,多次到美容外科门诊室纠缠、吵闹、恐吓其他患者;用红油漆在门诊室墙壁、门上书写侮辱文字;打砸电脑、打印机等办公用品;用斧头砍门窗、天花板、病床等,导致医院物品损失万余元,破坏诊疗秩序,也影响了医院声誉。
2012年,经调解,王某获得该医院的人道补偿金3万元。按照协议,“患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到医院扰乱正常医疗秩序;不得再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纠缠骚扰相关医护人员”,但王某仍多次到医院打砸。从2009年11月起,王某用移动电话给主治医生叶某发送侮辱、威胁性质的短信500余条;向医生敲诈、勒索钱财;多次携带匕首、可疑液体跟踪至叶医生及其近亲家中,扬言欲伤害其父母、妻子、女儿,导致叶医生长时间不能正常上班,不敢回家与亲人团聚。
今年1月,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捕。7月,武汉硚口区法院认定王某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她有期徒刑4年。王某认为量刑过重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,近日被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。
小编寄语:任何手术都有风险,患者在接受手术之前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,特别是整形手术,患者的心态一定要健康。再次提醒各位爱美者,要合理地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,否则就得不偿失了。(来源:东方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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