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经济社会发展,群众生活水平提高,整形美容行业越来越多。但是,你有没有想过,万一给你整形所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呢?轻则可能让你毁容,重则危及生命。近日,我市人民法院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假药罪。
据了解,被告人易某系江西省宜春市人,曾在韩国接受过一段时间的美容培训。2016年6月,学成归来的易某回国开设了个人整形工作室,并通过非正常渠道从韩国购买了一批肉毒毒素用于整形。
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期间,易某在其个人工作室及临海市君泰大酒店客房内为客户朱某、辛某、李某、赵某等分别进行了瘦脸微整形美容手术,并以每支人民币800元到15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肉毒毒素费用,从中获利4000余元。
2017年5月初,易某等人在临海君泰大酒店客房内被临海市卫生主管部门当场抓获,现场查扣了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100单位/支2盒,乾粉注射剂100UNITS2盒,乾粉注射剂150UNITS1盒。经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现场插口的肉毒毒素、玻尿酸、溶脂等药物进行产品属性认定,认定两种规格为100UNITS、150UNITS的“BOTOX保妥适乾粉注射剂”为假药。
法庭上,易某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。但是易某认为自己在韩国接受美容培训,自己的这些同事、老师都在使用本案所使用的产品,自己也不知道在全世界通过的BOTOX在中国是没有通过药监局认可的,易某认为自己到临海的时间不长,销售假药也未造成后果,使用这些产品的人做了微整形手术后也没有出现不良反应,故希望法庭予以从轻处罚。
临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易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,销售假药,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。被告人易某坦白情节,依法予以从轻处罚。最终,法院判处易某有期徒刑8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,扣押的药品予以没收。
小编寄语: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现在的医院鱼龙混杂如果您要选择修复手术的时候一定要慎重。如果您选择了要去进行手术,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整形医院进行手术,这样才能保证您的手术效果和安全。(文章来源:临海新闻网)
相关阅读: